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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告公司(内资)申请广告经营设立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 指具有提供设计制作和全面代理服务能力的内资广告企业。 广告公司(内资)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企业注册登记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广告经营资质条件: 1、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策划设计人员、市场调查人员(以上人员均须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其中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少于从业人数的2/3。广告从业人员一般不少于6人。 2、有与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经营场所。注册酱一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经营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 3、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机构及广告经营管理制度。广告经营机构一般应设有策划设计、制作、客户、媒介、市场调查等广告经营部门。广告经营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广告承接登记制度、广告档案管理制度、广告合同管理制度、广告审查制度、广告收费标准备案制度、广告业务财务往来单独立帐及广告管理法规学习制度等。 4、有2名以上取得《广告审查员证》的专职广告审查人员。 二、内资广告公司(广告设计制作公司比照执行)申请广告经营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该证明是指全体股东指定某人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进行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活动的证明文件。该文件的形式应是委托书,由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股东是法人的,应加盖印章,股东是自然人的,应签署姓名。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先取得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4、《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人员情况表》、《广告审查员证》及广告管理制度。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应明确载明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该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资金总额。其中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同时提交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指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社团法人的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是《居民身份证》或其他佥的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 8、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文件应是委任书,股东会决议或载明国家投资部六(授权部门)指定任职的文件。 9、公司住所证明 公司依据是租赁用房的,需提交房主《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复印件或有关房屋产权的证明文件及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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