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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登记表与登记申请书(均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亲笔签署)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3、合同章程及批准文件 4、省政府颁发的批准证书(提交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三本) 5、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或身份证明 7、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8、场地使用证明 9、名称登记证 10、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分支机构经营性,非经营性办照须知 1、申请登记表与申请书, (1)均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亲笔签署 (2)须加盖总公司印章 2、总公司注册地的外经贸委批复及工商局核转通知书 3、董事会决议 4、总公司验资报告 5、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 6、负责人身分证及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7、总公司拨款证明(非经营性分支机构除外) 8、场地使用证明 9、总公司章程 10、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局印章) 名称登记须知 1、申请登记表与申请书 2、合法开业证明 (1)合法开业证明应是有效期内的 (2)投资中方应提交原登记机关加盖公章的法人执照复印件 (3)外国国家或各地区个人投资者要提交其有效身份证件 3、资信证明:外方应提交有业务往来的外国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国国家和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办照须知: 1、申请登记表与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的批复及批准证书 3、首席代表任命书、登记表、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4、雇员聘任书、登记表、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5、外国国家和地区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 6、外国国家和地区公司的资信证明 7、场地使用证明 8、其它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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